【政策解读】CGT临床CRO视角:基因治疗 vs 细胞治疗,边界终于画清了——2026版两大指导原则解读

2026-08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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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 

近年来,基因治疗与细胞治疗作为生物医药领域最具颠覆性的前沿技术,发展迅猛,产品形态日新月异。从早期的简单概念验证,到如今多种复杂、交叉的创新产品涌现,该领域呈现出高度多样性与复杂性。不同类别的产品,其风险特征(如致瘤性、免疫原性、脱靶效应、长期安全性等)和控制要求差异显著,这对监管科学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。

 

在此背景下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于 2026 年 7 月同步发布《基因治疗药品范围和归类技术指导原则》与《细胞治疗药品范围和归类技术指导原则》。这两份文件出台,旨在通过明确界定各自范畴、建立科学统一的归类体系,为行业提供清晰、可预期的发展路径,规范引导研发,并最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。文件强调,其界定“不影响现行药品注册分类”,而是基于技术本质进行更精细的类别划分,为后续技术评价和质量控制奠定基础。对从事CGT临床CRO、先进治疗药品临床研究与申报的企业而言,准确理解这一归类框架至关重要。

 

01
定义和范围

 

基因治疗药品(GTMPs)
定义:基因治疗药品是指借助核酸(DNA 或 RNA),和/或通过病毒、非病毒载体在人体内导入外源基因序列,或使用作用于特定基因的核酸酶/蛋白酶,特异性改变人体的基因序列或调控基因表达,通过替代、补偿、阻断、修正、沉默特定基因等发挥生物学活性,从而实现预期用途的药品。

 

范围界定:

  • 核心机制:必须涉及对人体基因序列的改变或基因表达的调控。
  • 活性成分:可以是核酸分子、核酸酶、核酸-蛋白复合物,或由装载上述成分的微生物/非微生物载体共同构成。

 

明确排除:

  • 预防用疫苗(尽管 mRNA 疫苗等也涉及核酸,但按疫苗路径管理)。
  • 化学合成寡核苷酸药物(如 ASO、siRNA,因其生产工艺、作用机制与生物技术制备的 GTMPs 有本质区别)。

 

细胞治疗药品(CTMPs)
定义:细胞治疗药品是指采用人体细胞、组织或体液等作为起始原材料,经体外操作(如分离、扩增、激活、诱导分化、基因修饰等)生产,以细胞作为活性成分,作用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调节细胞的生物活性、免疫特性或代谢状态,和/或通过体内细胞替换、再生和功能重建等,进而用于人体实现预期用途的药品。


范围界定:

  • 核心特征:最终起作用的活性物质形式是细胞。
  • 来源:起始原材料必须是人体来源。

 

明确排除:

  • 输血用血液成分。
  • 直接由供者捐献的、未经加工的移植用人体细胞、组织或器官。
  • 用于生殖技术的人工胚胎、生殖细胞。

 

02
归类

 

01基因治疗药品的归类

 

非微生物载体类基因治疗药品

  • 核酸类:活性成分仅为核酸分子(DNA/RNA),或由非微生物载体(如脂质纳米粒 LNP、质粒)递送。示例:LNP 递送的 mRNA 药品、重组质粒 DNA 药品。
  • 核酸蛋白复合物类:活性成分为核酸酶(如 TALEN、CRISPR-Cas)或核酸-蛋白复合物,由非微生物载体递送。示例:LNP 递送的 CRISPRCas9 系统、病毒样颗粒(VLP)递送的碱基编辑器。

 

微生物载体类基因治疗药品

  • 病毒载体类:由经过基因工程改造的病毒(如腺相关病毒 AAV、慢病毒、腺病毒)作为载体,携带目的核酸,载体本身与核酸共同构成活性成分。示例:AAV 载体治疗药物、溶瘤病毒(携带外源基因并协同溶瘤)。
  • 非病毒微生物载体类:由非病毒微生物(如沙门氏菌、李斯特菌)作为载体。示例:基于细菌载体的肿瘤疫苗。

 

02细胞治疗药品的归类

 

非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药品
在体外操作中,不涉及改变细胞遗传物质的修饰。示例:肿瘤浸润淋巴细胞(TIL)、自然杀伤细胞(NK)、树突状细胞(DC)、间充质干细胞(MSC)。

体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药品
在体外操作中,涉及采用基因修饰系统/技术(病毒或非病毒载体等)将核酸物质导入细胞,完成基因的插入、敲除、敲低等操作。示例: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(CAR-T)、工程化 T 细胞受体 T 细胞(TCR-T)、体外基因修饰的造血干细胞。

以上两类均可根据细胞来源(干细胞、免疫细胞、其他体细胞)进一步细分。

 

03划分原则

 

两份文件确立了以“物质基础及活性成分”要素为主,综合考虑“生产工艺”和“作用机制”的“三维判定”原则。这一原则是解决边界模糊、技术交叉产品的核心工具。

 

 

03重点问题讨论:边界与交叉产品的判定

 

1. in vivo CAR-T vs. ex vivo CAR-T
(最高频、最核心的争议点)

 

  • in vivo CAR-T:通过向体内注射递送系统(如 LNP 或靶向病毒载体),将编码CAR 的核酸直接递送至体内 T 细胞,使其在体内转化为 CAR-T 细胞。判定结论:归为 GTMPs。因为其最终起作用的活性成分是核酸,递送载体和核酸是核心,体内生成的细胞只是中间产物。
  • ex vivo CAR-T:在体外从患者体内分离 T 细胞,使用病毒载体(如慢病毒)将CAR 基因导入 T 细胞,体外扩增后回输。判定结论:归为 CTMPs。因为其最终起作用的活性成分是经过体外基因修饰的细胞。

 

2. 细胞作为载体的归属

 

  • 递送核酸/核酸酶:如果使用红细胞、血小板、间充质干细胞等作为载体,递送的是核酸或核酸酶,且主要通过改变基因序列或调控基因表达发挥治疗作用,则其核心机制符合基因治疗,应归为 GTMPs。
  • 递送非核酸/非核酸酶:如果使用细胞递送的是蛋白质、小分子药物等非基因靶向物质,其功能高度依赖于细胞的归巢、旁分泌等特性,则归为 CTMPs。

 

3. 诱导多能干细胞(iPSC)衍生细胞


如果 iPSC 的重编程和/或诱导分化过程涉及使用病毒载体、质粒、转座子等基因修饰系统,则无论最终分化成的细胞是否直接携带外源基因(如 iPSC-CARNK),其生产过程已构成基因修饰,应归为体外基因修饰 CTMPs。这体现了对生产工艺风险的动态评估。

 

4. 新生抗原类药品

 

  • 核酸形式:若活性成分为新生抗原核酸(DNA/mRNA),或由病毒载体递送,归为 GTMPs。
  • 细胞肽形式:若活性成分涉及细胞负载新生抗原肽,最终通过细胞调节免疫特性发挥功能,归为非基因修饰CTMPs。

 

5. 溶瘤病毒/菌


携带外源治疗基因的溶瘤病毒或溶瘤菌,其病毒/菌体本身既作为活性成分(溶瘤作用),又作为递送载体(递送外源基因),协同发挥功能,归为微生物载体类 GTMPs。

 

6. 复合型产品(如hPSC衍生胰岛细胞)


这种由多种类型细胞(α、β 细胞等)组成的细胞团,以细胞团形式输注,通过细胞生理功能协同调节代谢,而非通过组织/器官原位重构,应归为 CTMPs。

 

7. 无核细胞载体

 

如红细胞作为递送载体,若装载非核酸/非核酸酶活性成分,归为 CTMPs;若装载核酸/核酸酶,核心机制为基因调控,则归为 GTMPs。

 

04
结语

 

《基因治疗药品范围和归类技术指导原则》与《细胞治疗药品范围和归类技术指导原则》(2026 年版)是两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技术规范文件。它们并非简单的分类标签,而是基于“物质基础-生产工艺-作用机制”三维度构建的一套科学、动态、可操作的判定逻辑体系。

 

文件的核心贡献在于:
1.厘清核心概念:精准定义 GTMPs 与 CTMPs 的本质区别。
2.解决关键争议:通过对 in vivo CAR-T、细胞载体、iPSC 衍生细胞等边界问题的明确判定,为行业提供“定心丸”和“指路牌”。
3.体现科学监管:以产品技术本质和风险特征为导向,而非机械套用传统分类,为未来更多创新产品的涌现预留空间。

 

对于研发企业而言,这两份文件是项目立项、路径设计、与监管沟通的必备指南。对于整个行业而言,它们标志我国在先进治疗药品监管领域迈入更加科学、精细、与国际接轨的新阶段,将有力推动基因治疗与细胞治疗产业的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

 

对于CRO及临床研究服务方而言,准确理解GTMPs与CTMPs的归类逻辑,是帮助申办方做好药品注册路径规划、临床开发策略制定的前置条件。尤其在in vivo CAR-T、iPSC衍生细胞等前沿领域,产品归类直接决定申报路径和审评关注点的差异,临床研究方案的差异化设计也应以此为起点。

 

有临医药

 

有临医药(Unionclin)创立于2017年,总部设于上海,聚焦肿瘤、自免、神经领域的创新药物临床研究。依托AI赋能的数字化平台、专业临床资源与团队优势,已构建覆盖新药研发全周期的智能化服务体系:从IND策略-NDA申报,提供I期至III期新药临床研究一站式解决方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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